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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三品一标”指的是什么?(附申请办法)

来源:GECC 更新日期:2018-01-07 分享到:

农产品安全关乎民生!农产品都有自己的身份证,这些证不仅仅是打开市场的大门,也是农产品溢价的基础。

什么是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纵观“三品一标”发展历程,虽有其各自产生的背景和发展基础,但都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普通加工食品相关卫生质量标准要求,经政府相关部门认证合格、并允许使用无公害标志的食品。

这类食品不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任何危害,是对食品的最起码要求,我们的食品均应符合这种食品的要求,所以无公害食品是指无污染、无毒害、安全的食品。

2001年农业部提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制定了相关国家标准,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无公害产品安全要求》和具体到每种产品如黄瓜、小麦、水稻等的生产标准。

1、如何申请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主体应当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具有组织管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承担责任追溯的能力。2009年5月1日起,不再受理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非生产性的农技推广、科学研究机构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

2、申报范围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报范围,严格限定在农业部公布的《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2009年5月1日起,凡不在《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一律不再受理。

3、需要的材料

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简称“工作机构”)提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一体化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2]

(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者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注册商标、卫生许可证等);

(三)《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五)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

(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

(七)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

(八)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主体和“公司+农户”形式申报的,提交与合作农户签署的含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合作协议和农户名册(包括农户名单、地址、种养殖规模);如果合作社申报材料中填写的是“自产自销型、集中生产管理”,请提供书面证明说明原因,并附上合作社章程以示证明;

(九)大米、茶叶、咸鸭蛋、鲜牛奶等初级加工产品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工技术操作规程;

2)加工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委托加工的,需提供委托加工协议和受委托方的加工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十)水产类需要提供产地环境现状说明,区域分布图和所使用的渔药外包装标签

(十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

(十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

(十三)规定提交的其他相应材料。

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无污染、优质、营养食品,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可,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的产品。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和我国通常都冠以“绿色”,为了更加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因此称为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中档食品,我国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绿色食品,是人类食品在不远的将来要达到的食品。绿色食品分为两级,即A级绿色食品(生产条件要求较低的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要求质量较高,与有机食品要求基本相同。20世纪90年代,我们国家提出绿色食品的概念,相继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如《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绿色食品生产农药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化肥使用准则》等。

1、如何申请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有机农产品

有机农产品: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原则,生产过程绝对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化肥、色素等化学物质和采用对环境无害的方式生产、销售过程受专业认证机构全程监控,通过独立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销售总量受控制的一类真正纯天然、高品味、高质量的食品。有机食品是食品的最高档次,在我国刚刚起步,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一些高收入、追求高质量生活水平人士所追求的食品。

1、如何认证申请

1)申请人登陆“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下载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和《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下载《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并填写。

2)申请人向分中心提交《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以及《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要求的文件,提出正式申请。

3)申请人按GB/T 19360--2005 《有机产品》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2、预审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

1)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分中心将初审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提交给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文件审核。

3)审核合格,认证中心向企业寄发《受理通知书》、《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简称《检查合同》)并同时通知分中心。

4)认证中心根据检查时间和认证收费管理细则,制定初步检查计划和估算认证费用。

5) 当审核不合格,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3、签订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

1) 申请人确认《受理通知书》后,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

2) 根据《检查合同》的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 ,以保证认证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4、实地检查评估

1)企业寄回《检查合同》及缴纳相关费用后,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依据本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3)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5、保持认证

1、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在新的年度里,COFCC会向获证企业发出《保持认证通知》。

2、获证企业在收到《保持认证通知》后,应按照要求提交认证材料、与联系人沟通确定实地检查时间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3、保持认证的文件审核、实地检查、综合评审、以及颁证决定的程序同初次认证。

农产品地里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申请产品地理标志的程序主要分为两大步,第一步为产品申报审批程序,第二步为专用标志使用的申请、审核和注册程序。(以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为例):

一、地理标志产品申报

1、申报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应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提出;

2)由提出单位组织专家考查、论证该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并由当地政府(县级以上)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政府正式行文);

3)撰写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产品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和历史渊源等方面的资料;

2、受理将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及相关资料呈报国家质检总局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产品发布受理公告,公示期为2个月;

3、技术审查: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产品,由国家质检总局主持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申请人做地理标志产品的陈述报告并就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专家审查组做出审查结论;

4、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对审查合格的产品发布批准公告,即日起对所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予以保护。

二、专用标志使用的申请、审核和注册程序

1、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1) 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2)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3)有关产品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2、经省级质监部门审核;

3、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按专用标志有关规定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三、地理标志有效期多长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或者在2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国家质检总局将注销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对外公告。

根据工商总局的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 ,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十年。十年期满后,若继续使用,须办理续展注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根据农业部的规定,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长期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变更申请:登记证书持有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地域范围或者相应自然生态环境发生变化的。

四、如何获得地理标志的使用权?

2002年9月1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随着消费升级的到来,三品一标的农产品将会成为市场的宠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