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重大战略决策。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8月26日,由广西社科联主办、广西社科联东南亚经济与政治研究中心承办的“广西与东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研讨会”在南宁举行,专家学者提出不少对策建议。现将部分专家的发言摘登如下。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广西社科联副主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曹平:建立健全广西与东盟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合作发展中的法律保障机制十分必要。随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广西与东盟的合作与发展需要更充分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保驾护航。目前,广西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需要各方的共同协作与努力,这种合作更需要借助各种制度去维系与保障,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运用法律机制为其保驾护航,即通过法律的形式将一些惯常使用、行之有效的合作方式制度化、法律化。对此,我们有必要借助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新契机,认真梳理当前广西与东盟经贸合作的现状,分析已有的风险防范法律机制存在的不足,探寻创新广西与东盟经贸合作风险防范法律机制的对策和宏观思路,以更好地推动广西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顺利开展。
当前,尤其要积极推进中国(广西)-东盟区域经济法制一体化进程,为广西与东盟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合作发展中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与健全创造良好的国际法制环境;根据国家“一带一路”的愿景和规划,广西提出深化推进与东盟互联互通、贸易、金融、人文交流、生态保护、海商、海防和机制等八大合作,形成海陆双线相辅相成、齐头并进的新格局,争当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先行者;建立与健全广西与东盟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合作发展中法律冲突协调解决机制;建立与健全广西与东盟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合作发展中风险防范法律保障机制等。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李冬青:需要中国与东盟互联互通的政治风险分析,尤其要注意防范互联互通政治风险。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与东盟港口、道路基础设施薄弱,今年广西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升级发展北部湾经济区,着力抓好基础设施、产业升级、港口物流等256个重大项目。但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在对位于东盟国家的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中,政治风险与法律风险已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广西在防范互联互通政治风险上的应对措施:一是广西在不断增加东盟的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的同时,应当注意政治风险的防范:政府和企业都应增强政治风险防范的意识,在投资项目的筹措和运营中,将政治风险防范列为重要的成本考量指标。二是政府加大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政治风险担保机制的宣传,协助企业获得适当的承保。同时,鼓励广西本土保险公司与东盟的保险机构合作,对未被中信保和MIGA的保险覆盖的投资,进行保险和分保。三是借助企业、行业协会民间团体与东盟相应实体或机构的合作渠道,鼓励不同国家的企业、行业协会,如广西港务集团或广西物流和采购联合会,与东盟国家相应的企业或行业协会,建立行业互保机制,对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的政治风险,乃至商业风险,进行担保、风险分摊。
要改变原有的投资经营理念,不能一味只注重投资的经济利益,还应综合考虑投资给当地能带来的社会效益,使得当地民众觉得中国企业对其投资,切实是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要学会运用灵活巧妙的方法及时化解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机制防范合作与发展面临的政治风险,加强各国利益的纽带联结。这种做法体现了“一带一路”战略中“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核心思想。
形成大开放大合作新格局
广西社科联副巡视员、秘书长何明:广西与东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涵盖多方面,如经济贸易合作、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交流互鉴、生态环境保护、智库合作等,要从发展战略上做好广西参与共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文章。这些年广西的发展取得了重要成就,但也存在不足,尤其是沿海沿边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广西应尽快形成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战略布局,以及创新广西与东盟合作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体制机制,构筑海陆联动体系,形成大开放大合作的战略大格局。
广西财经学院教授周英虎:为把广西建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新门户和新枢纽,广西应构建面向东盟的互联互通大通道,重点构建港口网、高速公路网、铁路网、航空网和通信光纤网“五张网”;同时构建包括泛北部湾产业集群、中国-东盟海上合作试验区、能源资源合作基地、农业合作基地在内的海上丝绸之路的临港产业带。
结合广西的经济实力与水平,广西要实现上述目标,需要采用以下策略:一是坚持海陆统筹和内外结合的策略。广西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优势是地缘环境优势,坚持海陆统筹和内外结合的策略,借助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广西才有可能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新门户和新枢纽。二是循序渐进,逐步加强的策略。广西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的弱势是相对比较落后的经济水平与市场竞争力。因此,广西要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成为有影响的一方,就应选准切入点,避免全面开花的盲目性,这样才有可能使自己的新门户、新枢纽地位得到承认与巩固,构建港口网、高速公路网、铁路网、航空网和通信光纤网“五张网”才能最终形成。三是北上西进的策略。东联珠三角经济区,南下东盟国家,北上川、黔、渝,西进滇,不断地延伸和衍生通道经济链,最终形成区域融合的新格局。
广西师范学院教授韦海鸣:广西要构筑五沿联动体系,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五沿联动是指形成广西沿海、沿江、沿边、沿省、沿线联动发展的格局。构筑五沿联动体系是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要求。当前,广西五沿联动发展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广西应实现通道贯通、产业互动、城镇连片,形成大开放大合作的开放格局。
广西打造大开放大合作的开放格局,完善新门户功能,包括,一是夯实与东盟的经贸合作平台,拓展合作功能。发挥自身优势,提前谋划,及早布局,积极主动配合落实国家整体对外开放战略,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不断深化发展过程中,夯实经贸合作平台,拓展合作功能。二是继续加强国内区域合作,巩固扩大国内市场。加快与国内各省区市的合作步伐,巩固已有的合作基础,深化合作内容,扩大合作领域;同时扩大“1+1”合作范围,推动各方建立合作基金,开拓潜力市场,通过扩大合作区域,凸显广西的合作地位和作用。
三是加快推进对外开放础设施建设,优化贸易投资环境。如加快推进广西对接中国-东盟的互联互通国际大通道建设,构建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便捷畅通高效的交通枢纽;加快构建区域性人民币结算中心,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创新先行区;努力壮大边境口岸城镇,把东兴、凭祥、防城、宁明、龙州、大新、靖西、那坡等8个县的城镇建设成为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边境口岸城镇。
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广西社科联党组书记、主席沈德海: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指出,“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对广西的定位是,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强调,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宝贵时间窗口和重要战略机遇,以东盟国家为重点,在“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打造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新门户新枢纽。
长期以来,广西实施积极的开放战略,主动与东盟、港澳台地区以及全球其他区域开展合作,建立了较为丰富的国际、区域合作机制,搭建了较为广阔的发展平台,比如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等,使广西成为中国与东盟政治、经贸、外交、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形成了中国-东盟合作的“南宁渠道”。国家确定把广西建设成为中国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全国新一轮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东盟合作高地”,以及把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增长极等定位,在更宽更广范围赋予广西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建设和国际区域合作的空间与平台,在这样一个伟大的发展历史实践进程中,我们面临着许多理论和实际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认真分析。广西应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我们鼓励专家学者为广西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出谋献策。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广西日报高级编辑黄信:提升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竞争力,是广西参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然要求,也是广西“双核驱动”战略中的重要一核。在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进程中,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应进一步整合区域功能,充分发挥区位聚集效应。
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形成了一定的经济规模,然而其经济潜能尚未充分发挥出来。目前中国沿海地区(除台湾、香港外)人均GDP在4000-10000美元范围,而我们这一大陆海岸线的最西南端尚处于这些数据的最低段。根据广西海洋局资料,到2020年,广西海洋经济生产总值比2015年要增加1.0~1.5倍,年均增长22%左右,到2020年建成广西海洋经济强省。如果这些战略目标能够如期实现,将意味着广西海洋经济发展进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前列。
拓展沿海经济包括多方面,如加快现代海洋产业集聚等,其中,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广西沿海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尤为重要。
深化改革是当今中国最重要的时代特点。要从深化改革创造更加良好体制环境的视角,来看待合作发展的动力。很多时候,我们习惯于从产业、人才、资金、技术等来寻找区域合作发展对策,从某一时点、从静态、从横断面,或从结果看,这有一定道理,表面上看竞争就表现为这些要素。但从动态角度、从发展过程、或从时间跨度来看,这种看法就值得商榷。过程往往才反映事物的本质。原来发展都差不多,为什么后来发展差距拉大,根本原因要从改革开放中寻找。如果说要素流动是经济发展的关键,那么改革开放则是激活要素流动的关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参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必须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增强该区域发展的内生动力。
当务之急是通过深化改革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在此基础上建立沿海地区统一、高效的行政协调组织,以及建立健全良好的政策支撑体系。包括形成该区域良好的开放合作机制,加快该区域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步伐,整合海洋公共权利,建立起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参与、地方政府管理的海洋统一管理体制,大力推行用海审批制度改革,依据沿海经济发展特点推进南北钦防一体化制度创新等。
广西区党校教授张家寿:广西与东盟合作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需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设多层次、宽领域、常态化的合作机制,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把泛北部湾合作提升为共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好泛北合作的机制功能作用,使泛北合作成为服务共建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合作机制。二是提升“南宁渠道”服务共建海上丝绸之路的功能,积极拓展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在促进政治、外交、经贸、文化等多领域交流合作重要平台作用,使之成为同时服务“10+1”和“10+6”的有效载体。三是拓展中国-东盟重点领域合作机制,如互联互通合作机制,产业合作机制,人文科技合作机制,海上安全合作机制等。四是加快商谈建立广西与东盟双边合作机制支持推动广西与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建立联合工作组机制,充实完善广西与东盟国家建立友好省区(城市)工作布局,深化双边务实合作。
拓展东盟区域合作
广西金融学会高级经济师彭强华:广西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需要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开放型现代金融体系。广西在新“丝路”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应该努力将金融体系向市场化、网络化和国际化方面发展。
为此,需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健全相关法律和管理措施,为构建开放型现代金融体系保驾护航。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合作,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违纪、违约者的成本,有效遏制逃避金融债务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维护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完善区域金融监管、风险救助系统,逐步建立区域征信系统、金融信息披露系统、反洗钱合作系统、本外币跨境流动监测系统等,实现区域内金融信息的共享,为进一步维护金融秩序,增强区域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提供准确信息。
二是加大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支撑构建“丝路”。要广泛吸引投资,政府应根据广西特定目标的建设进程,有差别化的制定针对广西的金融支持政策。国家应考虑广西经济、金融相对东南沿海相对落后的事实,加大对广西的政策倾斜力度,比如降低在广西设立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为区内投资者、国内区外投资者及东盟国家金融机构在广西设立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和方便,给予广西的金融机构充分的授权,允许其在金融业务方面先行先试。政府可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境外投资者将其可支配财富以人民币的形式直接在广西设立投资基金,还应建立起境外投资者和境内资金需求者有效沟通的合作交流机制。允许投资者以可转债投资或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于广西的虚拟经济。在广西设立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开展面向东盟国家的离岸金融业务,全方位实现广西金融服务创新,深化我国与东盟国家的金融合作;而且可适当放宽离岸金融业务范围,允许金融机构同时可从事离岸负债业务和离岸中间业务。
三是完善广西金融组织结构,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包括加大引银入桂的力度,大力发展证券期货中介机构,拓展保险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重点发展金融业态类型等。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廖善康:海上丝绸之路的提出给广西与东盟国家深化旅游合作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契机。目前,广西与东盟国家的海上旅游路线较少,旅游发展相对较慢。建议借力海上丝绸之路构建的东风,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海上旅游合作,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精品旅游线路。为此,需要进一步简化旅游出入境手续,建立无障碍旅游区;不断拓展广西与东盟国家旅游资源业务;积极构建完善全面的广西与东盟国家共享的旅游信息网络体系。
广西曾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发祥地,并作为我国唯一与东盟海陆相连的省区,与东盟“一湾连七国”,目前已拥有覆盖东盟国家47个港口城市的城市合作网络,这些优势,使得广西在建设海上丝路中,特别是与东盟合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因此,广西应借力海上丝绸之路的系列优惠政策,深化广西与东盟国家之间旅游合作,促使海上丝绸之路成为广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的新引擎。
广西社科联东南亚经济与政治研究中心研究员韦树先、副研究员秦树恩:广西发展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大有可为。广西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省份,是东盟与中国合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广西是代表中国加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仅有两个省区之一,自2005年广西加入GMS经济合作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GMS经济合作,把参与GMS经济合作作为我区开展国际性、地区性区域合作的重点。2014年3月,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访问缅甸,与缅甸国家领导人就广西与缅甸加强各个领域的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为我区企业与缅甸企业加强贸易投资合作确定了方向。
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下,广西企业抓住“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实施所带来的机遇,加大对大湄公河次区域投资力度,提高广西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水平,促进广西经济发展,为实现广西“两个建成”目标作出贡献。主要把握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强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交流,提升广西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知名度;二是加大空中和海上交通建设,改善人员往来交通条件;三是发挥广西投资领域优势,培育广西对大湄公河次区域投资品牌项目。
推进文化创新融合
广西社科院研究员孙小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将惠及底层人民,包括中国人民和“丝路带”的各国人民。每年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中国-东盟智库对话会”上,不少国家的学者都谈到,中国对东盟国家投资要顾及边远地区人民的利益,包括水、电、路以及教育、医疗等等。
据调查,中国对外投资绝大多数都是风险极大的路、桥、港,以方便这些国家的货物流通和人民出行。此外,据调查,中国的对外投资,也大多集中在其它国家不愿意投资的环保难度大、各种投资条件差、有争议和有争端地区。这些被投资国知道中国人能吃苦、不讲究。
随着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逐渐成熟,一些企业会向相关研究单位了解当地情况,尊重民俗,帮助当地人民建立新生活。譬如帮助柬埔寨农民掌握蔬菜种植技术等,而受到当地人民的欢迎。譬如2014年5月,缅甸南部德林达依省劳龙镇的约1370名村民,联名向总统、能源部长等政府高官递交请愿函,希望政府支持当地一个有中国企业参与的年加工能力为500万吨的原油炼油厂项目的建设。当然,真正惠及“丝路”所到之国和中国的底层人民还须努力。总之,当中国的资本和劳动者到海外创造财富的时候,也应明白多元文化系统的不同追求,很多国家和民族第一位的价值取向不一定是钱。
广西区党校教授何颖:人文交流是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重要支撑。广西在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战略建设中,应以构建多样化文化保护发展交流对话渠道、文化公共服务中心和文化企业“走出去”平台以及文化产品展示、国际文化版权及产品贸易平台为目标进行制度建设,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首先,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对话沟通磋商机制。各国之间要推动签署文化合作备忘录或文化合作规划,建设一批双边文化合作示范基地。建立完善双边联合工作机制,研究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交流合作建设的实施方案、行动路线图。设立常态化的海上合作国家领导人会议、文化部长会议以及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产业)论坛,增强各国领导人之间的沟通,共同促进文化的交流合作。其次,利用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制定相关的文化交流(文化产业)制度机制。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协调推动合作项目实施,并制定纲领性的文件和各种专业协议。再次,发挥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相关国际论坛、展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的建设性作用,增进文化交流合作的功能,联合举办文化交流活动。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