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精神,广西财政按照“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筹措下达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补助1.5亿元,积极推进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努力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探索生态脱贫路子,开启“生态脱贫通道”,创新森林资源生态管护队伍建设新机制,推进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工作。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补助用于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补助,中央财政按照每名生态护林员每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要求各地按照项目实施区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难易程度、贫困人口状况、农民意愿等实际情况,制定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和管护标准,分解细化分配方案。林业厅按照精准落地、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的原则,统筹考虑各县(区、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天然林面积、退耕还林面积、拟新增生态护林员需求等4个方面因素,按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20%、天然林面积占30%、退耕还林面积占30%、拟新增生态护林员需求占20%的权重比例提出了资金分配方案。近期,自治区财政已将该项资金下达全区33个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及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生态护林员管护对象为森林资源,重点是天然林和退耕还林的生态林,管护区域为所在乡镇林业工作站组织管护的范围。其主要职责是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进行制止;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并实施扑救;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及时上报;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碑、标志牌、界桩、界碑和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上报。
下一步,林业厅、财政厅和自治区扶贫办将按照“县管、乡建、站聘、村用”的原则,制定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力争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加快这些贫困人口的脱贫步伐。
文章来源:广西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