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加快促进我区工业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开展了2016年工业新产品认定补助工作。日前,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摩拉菲尔醇养酸奶等103家企业的250个产品通过2016年自治区新产品认定,同时每个新产品获得一次性财政补助2万元。此次共拨付新产品补助资金500万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奖励企业新产品开发人员。
工业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的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新产品。仅对原产品在美学上(如表面颜色、图案、包装等)进行改动而形成差异,以及在技术上只有较小变化的产品;传统手工艺品;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淘汰或限制的产品;单位产出能耗高或污染环境的产品;进口散件组装或采购散件代工生产(OEM)的产品等不属于工业新产品。
申报新产品补助的工业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新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是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广西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三是新产品必须在自治区范围内生产。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四是新产品在全区范围内属首次开发成功并已实现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且无知识产权纠纷;五是新产品需由自治区、市有关部门立项或企业自主立项验收,并已在2年内投产;六是新产品已实现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
对经自治区审核公布,并由企业在广西新产品推介和交易平台自主发布信息的新产品,每个产品自治区财政补助2万元,同一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文章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摘编:吴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