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代补”整治农村耕地资金管理有了新标准。日前,自治区下发《“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原有的补偿标准同时废止。
以奖代补资金是广西财政通过自治区留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专项用于“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工作实施奖补的专项资金。奖补对象包括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种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
新标准规定,平整后坡度控制在6度以内,按具体实施面积每亩300元标准进行奖补;新建土质路面的田间道路工程量计入土地平整工程,按每亩300元标准进行奖补;将坡地改建为梯田梯地,按具体实施面积每亩400元进行奖补;每个村屯补助道路建设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耕地整治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500元/亩,低于1500元/亩的按实际核算金额给予奖补;奖补资金一年清算一次,未使用完毕的奖补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收回后重新安排;新的补偿标准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奖补、申报材料及程序、职责分工及工作经费、监督检查均进行了明文规定。
自治区要求,奖补资金属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将责令其整改,追回奖补资金,取消其享受奖补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卢燕丽)
文章来源: http://www.gxzf.gov.cn/zjgx/jrgx/201412/t20141210_436050.htm
摘编:黄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