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约束采购人行为,确保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贯彻执行;二是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增加小微企业的中标机会;三是允许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四是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截至2015年11月底,南宁市本级实施政府采购预算12.5亿元,其中,中小企业中标(成交)的采购金额为9.3亿元,占比74.39%。下一步,南宁市财政还将通过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份额,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在履约保证金和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等方式,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文章来源:(南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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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编:吴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