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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全面实施“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来源:GECC 更新日期:2016-10-12 分享到:

2016年9月30日,广西全面实施“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启动仪式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六证合一”改革正式全面实施。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副局长廖斌向企业发放了“六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据介绍,9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我区全面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印章准刻证的“六证合一”登记制度。自2016年9月30日起,全区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整合社保部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的统计登记证和公安部门的企业印章准刻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企业印章准刻证不再发放,实现“六证合一、一照一码”。

  据介绍,我区实施“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具有三个方面意义:一是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减少了审批环节,有利于节约社会行政资源。三是密切了部门协同,有利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区实施“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具有三个特点:一是立足广西实际,扩大了改革覆盖面。二是注重推广使用,实现了“一照通行”。三是统一标准程序,简化了办事流程。

  为保障“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深入推进,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开展法规清理,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二是做好后续衔接,确保证照融合;三是加强调研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新问题,推动改革落地生根。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