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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企业的产业链式融资模式探索

来源:GECC 更新日期:2014-12-09 分享到:

所谓产业链融资,是指文化企业直接向处于同一产业链条的上下游企业融资,或以形成风险共同体(如上下游企业间提供担保)的形式,从外部获取资金的融资模式。从国内看,文化产业的产业链融资正处在探索期,目前市场上也涌现出一些模式,笔者以亲自接触过的案例和持续行业观察,略作小议。

  电影业的目标市场选择模式

  该模式一般适用于跨国电影企业,以获取金融支持+目标地市场组合式资源为特色,由制作公司向票房目标国的电影制作或发行企业融资。

  以美国电影业为例,美国有华纳兄弟、派拉蒙、环球等六大电影公司,其出产的大片制作成本动辄数亿美元,六大公司通常并不会以单一投资或合作投资的方式为主导,来获取制片及发行所需资金,而是多采取融资模式,其中国际合作制片是最常用的融资方式。这一方式的优势,不仅在于解决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其选取的合作方往往是目标市场所在地,可以显著降低进入合作方市场的难度,并获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政策。

  园区运营领域的保姆式模式

  园区化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特色,目前国内的文化产业园区近千家,而大部分文化企业都被囊括进这些园区内,因此,文创园区层面的融资问题值得关注。

  该模式将园区内的企业视为一个独立环节,将园区运营方视为另一个独立环节,两个环节构成一个特殊的产业价值链。园区运营方可以向这一价值链环节上的所有企业提供以担保或撮合为主的融资服务。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巩固园区内产业生态系统的稳定,确保园区内企业健康发展。因园区运营方还提供基础设施、日常生活及商业服务,因此曰保姆式模式。

  以笔者曾经服务过的长春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为例,该园区与18家投资机构合作,共同搭建了170亿元的管理基金。引进包括银行、担保公司、投资基金在内的各类金融企业,从文化科技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园区的担保平台,为中小企业切实解决融资困难,同时帮助企业实现经营和管理的规范化。其服务范围包括直接借款、融资担保、风险投资、融资中介、融资咨询、公共变现等。

  艺术品业的预收购人模式

  抵押物变现难、风险高是艺术品融资领域的重要障碍。该模式将艺术品的远期交易对象纳入融资链,有效实现了风险转移。因艺术品在进入市场后,其产业价值链以多次交易为特色,因此,此模式也属于典型的产业链式融资模式范畴。

  潍坊银行是该模式的实践者。笔者在2012年参与潍坊市艺术品中心发展战略规划项目的过程中,接触到这个案例。

  潍坊市是我国艺术品尤其是书画艺术品交易的大市,但艺术品融资领域的鉴定、评估、托管机制,尤其是风控链条中的变现机制构建一直是个难题。

  潍坊银行引入的预收购人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变现机制问题。该模式的运营流程是,银行在放款前,要找到一个对质押艺术品鉴定评估结果和质押价值认可的专业机构或艺术品投资业内人士担当拟质押艺术品的预收购人,由预收购人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艺术品远期交易合约,一旦借款人到期部分或全部违约,预收购人可以按照借款金额收购质押品,代为偿还银行借款。

  这一模式的核心思想是按照产业价值链思维,将下游(远期)的交易方作为预交易对象,有效规避了银行在艺术品识别及艺术品市场运营专业方面的欠缺,通过让行家与行家过招的理念,使银行服务得以进入艺术品市场,回归银行金融媒介的本质。

  我国文化企业绝大部分为轻资产的小微型企业,传统融资方式先天不足,产业链融资可有效避免单个企业因市场经营不善而出现的风险,同时也可以使上下游企业、甚至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形成更加牢固的产业生态关系,强化同一链条内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作者系东方意象文创机构高级规划师)

文章来源: 中国文化报 刘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