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国家在大力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的基础之上,又启动了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创新工作。作为农业大省,有效发挥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作用、深入实践农产品流通方式和业态的创新工作就显得尤为必要。
吉林省农产品零售正处于大数据电商高科技手段快速革新、传统零售渠道充当主力军、全力探索构建全渠道零售模式的阶段。“全渠道零售”是流通方式创新的表现之一,指的是采取尽可能多的零售渠道类型进行组合和整合(跨渠道)销售的行为,以满足顾客购物、娱乐和社交的综合体验需求,因此,吉林省农产品全渠道零售模式的探索应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持续深入建设和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这项工作是目前解决我省农产品流通问题的最行之有效的方式之一,是现代农业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吉林省农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目前试点县已达到16个,建设终端网点1000余个,入住农资企业336户,年交易额突破1亿元以上。此项工作还需持续不断地投入,以拓宽平台的深度和广度;二是鼓励并扶持涉农企业以及农户直接面对消费者开展多形式的线上销售。2014年阿里平台上完成农产品销售483.02亿元,较2013年增长69.83%。尼尔森2015年发布的《全球电商和新零售报告》表明,中国线上购物的成熟度已经领先于世界平均水平。消费者购物方式的转变以及冷链物流技术的革新,使得原本不适合做线上销售的农产品变得日益火爆。政府相关部门应在政策和资金上设立相应的引导、鼓励和扶持措施,以助涉农企业及农户挖掘线上销售的巨大商机;三是努力实现传统渠道与电商渠道的高效有机结合。目前国内农产品零售仍旧以传统渠道为主,电商渠道虽然增长势头迅猛,但其市场占有率不足5%。政府、涉农企业以及农户都应意识到这两种渠道之间合作、互补、共赢的关系,并非竞争、取代的关系。传统渠道是电商渠道的载体、互动以及体验平台,电商渠道是传统渠道的拓展、有益补充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四是以创建培育农产品品牌促进产品品质的提高,从而迎合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诉求。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无论农产品的零售通过哪种渠道,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都应逐步实现精细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各环节都应做到安全生产加工,并且树立品牌经营意识,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的农产品;五是加速物流支撑体系以及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物流平台的建设。商务部近两年来倡导的“电商下乡”政策,旨在解决农村产品与城市产品的双向流动问题。物流支撑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于农产品全渠道流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此同时,要努力实现对参与销售和购买双方的身份认证、信誉认证、信誉评价等安全配套环节,最终建立现代农业电子商务物流平台。
文章来源:吉林日报 作者:徐明